关于征集比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监测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2023-03-27 14:39:00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监测评估技术前期研究,支撑监测评估指南编制,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超低排放监测评估项目比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比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依据重点行业超低排放相关文件要求,配合开展重点区域典型企业现场调研和试点监测,编制研究报告。
考核指标:《重点行业超低排放监测评估报告》1份。
二、项目预算
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潜在申报单位不得参与项目。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4)申报单位应牵头承担过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项目,具备现场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能力并通过资质认定。
(5)申报单位宜具备现场开展氨气、颗粒物、氧化亚氮等现场监测能力,曾开展过可凝结颗粒物监测研究、治理工艺氮平衡研究的单位优先。
(6)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承担本领域相关研究项目的经历。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评审。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附件1)、廉洁履约承诺书(附件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
五、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申报材料纸质版请2023年4月4日前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室(收件人王伟民,联系电话:1881069702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wm@cnemc.cn。
2.通过专家函审方式进行比选。
六、比选方式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免费提供比选要求文件,不收取费用。
2.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全部费用。
3.比选结果将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一楼大厅公示栏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民
联系电话:010-84943104,1881069702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九、监督电话
010-84943246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