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碳监测试点验证技术服务项目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2023-03-31 09:43:00
2023年3月26日-30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专家采用函审材料打分方式,对项目1“钢铁企业碳排放量估算验证”和项目2“钢铁企业碳监测质控技术验证”各2家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进行了比选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1“钢铁企业碳排放量估算验证”第一候选实施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项目2“钢铁企业碳监测质控技术验证”第一候选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7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提出。
联系人:邱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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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