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预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2-04-01 09:07:00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中关于“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的明确要求,鼓励和支持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所需的技术研究工作,夯实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计量技术规范的研究基础,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现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预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方向
(一)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环境执法、排污许可管理、污染溯源解析与精细化管控等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所需的在线、现场监测设备配套的计量技术规范。
(二)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减污降碳、国际履约等重点领域所需的在线、现场监测设备配套的计量技术规范。
(三)其他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环境计量发展的计量技术规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当与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衔接配套,紧贴环境监测计量事业改革发展需求。
(二)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强影响力,具备牵头制定相关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技术实力,能够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项目主要申请人应为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具有高级职称,一般应具有起草计量技术规范的经验。
(三)项目申报单位一般不少于两家。鼓励和支持采用监测+计量的形式,申报单位包含生态环境监测与计量技术机构,确保相关计量技术规范既符合计量技术要求,也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实际工作。鼓励信誉好、实力强、熟悉了解生态环境监测与计量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作为申报单位之一参与规范的预研究工作。
(四)申报项目书应明确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并围绕计量校准所需的计量特性(含合格标准)、标准装置、校准方法、不确定度评定等内容重点详述研究基础、技术路线和研究计划。
(五)申报的预研究项目不能与已批准立项的国家或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内容重复。
三、经费预算与实施周期
本项目总预算经费为10万元,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项目申报书应明确进度安排和完成期限,时间一般为12个月。项目完成后须形成相应的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与编制说明。根据项目结题完成情况,择优推荐申报2023年或2024年生态环境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
四、报送程序和要求
(一)研究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环境计量委秘书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
(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于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预研究项目申报书,盖章后书面形式函告秘书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秘书处邮箱secretary@cnemc.cn。
联系人: 徐驰、师耀龙;电话:010-84943294、84943292
附件: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