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7家单位获批工业产品中ODS检测资质
2019-12-26 13:35:00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7家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获批工业产品中ODS检测资质。
根据我国政府批准加入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有关修正案,为实现“议定书”规定的履约目标,按照《关于建设工业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实验室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9〕10号)提出的“在2019年底前,通过资质认定,形成履约监测执法能力”的要求,总站及各单位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2019年10月31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牵头制订的两项工业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监测标准分析方法正式发布。监测司第一时间对总站相关技术人员开展持证上岗考核工作。总站精心选派专家对重庆市、河北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及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开展考核。与此同时,资质认定环保评审组积极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沟通协调,确定以告知承诺方式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资质认定工作。
截止12月17日,总站、分析测试中心等7家单位已顺利获批工业产品中ODS项目的检验资质,40名技术人员获得工业产品中ODS监测上岗证,且具备工业产品中ODS执法监测能力,能够服务于我国ODS履约执法工作。